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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踏出“四种步伐”
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近期,我办在实地检查调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中发现,个别市县存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全面、认识不到位、违规设立专户规避国库集中支付等问题,大大降低了预算执行的合规性与有效性。针对上述问题,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需坚实踏出“四种步伐”,稳步前行,实现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

  一、健全制度,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踏出“起步走”。完善的制度,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目标的前提。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从制度上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同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单位领导法律法规意识,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力争构建严格的国库单一账户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每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纳入监管范围。

  二、加强宣传,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踏出“齐步走”。近年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各级财政部门努力下,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基本已实施到位,但个别县乡财政部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仍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必须加大对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意识和政府财政监督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其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还应加强对财政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钻研,群策群力,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统一步伐、同步进行、共同推进。

  三、规范账户,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踏出“正步走”。违规设置专户,是规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常用手段,规范各部门、各单位账户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标准化运行尤为重要。一是认真清理,坚决撤销不合规的财政专户,严格财政专户管理,确保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是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严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三是重视账户年检,强化监督检查,对年检不合规账户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动态跟踪,以约谈及定期“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迈着整齐而规范的步伐。

  四、监督检查,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踏出“跑步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的科学方法与重要手段,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此项改革采取局部推行或“等待观望”的态度,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用倒逼机制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快速前行。一是建立由上至下的监督检查体系,明确各层级部门、单位的任务与责任,形成责任传导机制,逐级督促贯彻执行。二是监督检查常态化,方式多元化,尤其对改革缓慢或发现问题较严重的地区或单位,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部门或单位明确推进及整改时间表,签订责任书,到达期限问效追责。三是扩大检查范围,“对各地区、各预算单位应做到全面覆盖,尤其对地处偏远市县,要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检查,切实把县乡级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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