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网首页 专员办概况 主要职责 政策法规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监管事项
当前位置: 首页>栏目导航>通知通告
财政部四川专员办关于报送《2014年度财政局审核办理一般增值税收入退库报表》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财驻川监[2004]22号)要求,现就各财政局上报《2014年度财政局审核办理一般增值税收入退库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一般增值税退税申请截止时间。

    为做好退税审核审批统计和国库对账工作,各财政局今年一般增值税退税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41210日,并于1215日前报送我办审批。各财政局在收到我办下发的退税批复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具收入退还书,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办理完退库手续。

    二、报表相关要求。

    各财政局将2014年度审核办理增值税退税数据与当地国库对账后,按退税项目分企业审批户次填报《2014年度财政局审核办理一般增值税收入退库报表》(见附件)。上述报表的纸质和电子版请于201517日前一并上报我办,电子版上报邮箱地址为:sczybyc@126.com

    本通知相关表格请登陆http://www.bjceluels.com/下载。

    附件:2014年度财政局审核办理一般增值税收入退库报表


附件下载:
2014年度财政局审核办理一般增值税收入退库报表.xlsx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评议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电子邮箱:webmaster@mof.gov.cn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10-68551114
  京ICP备05002860号